139 0261 6605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逐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坚持法制统一、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积极地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圆满完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一年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引导全局干部职员运用法治思维规范管理和执法工作。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党组会议专门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局法制督查科进行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就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交流发言。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存在的问题作了具体布置,要求从培养良好法治思维、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化城市管理法治宣传、建立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机制五个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我局格外的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下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规划,认真贯彻上级法治建设相关文件、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难点问题,做到法治建设与部门工作共同推进、相融互促。同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地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1名法律顾问为局系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把普法宣传与城管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普法等良好氛围。坚持学法用法,执法守法,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例会、科长讲业务等形式,坚持学习习法治思想和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学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和政策方针,组织并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能力。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专题研讨1次;组织干部职员参加城管法制课堂共6次;开展各类会前学法、法制培训活动14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31900余份,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3.严格依法行政,促进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永安市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永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永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永安市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永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及时梳理涉及城市管理领域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提前介入。积极努力配合司法部门开展行政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能力,确保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量罚合理、执行到位。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有效衔接,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同时,对我局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等执法事项做公示,对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利用执法记录仪,让执法案件实现图像视频与文字证据并重,确保了执法案件可回溯、可追踪,提升执法效能。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机制,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按照上级标准统一了全局执法文书文本格式,加强内部流程控制,规范办案程序,明确办案时限,提高了我局执法办案的质量。
4.改进执法方式。全方面实施“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深化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严肃执法纪律,加强执法监督,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杜绝粗暴执法、过激执法和选择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确保了执法公信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自助办”“证照分离”行政审批工作要求,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办深度达到二级及以上,全部能轻松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即办率42%。今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84宗,已全部办结,按时办结率100%。落实审批事项“前台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通办”。实际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进一步促进了营商环境改善提升。
1.推动了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党校重点课程。推进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时间节点,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坚定用以指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实践。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考试制度,慢慢地加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了规范执法。健全了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为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性。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罚和疏导结合,推行柔性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推行政府及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信息,推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规范管理和限期答复制度。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城市管理中的乱象,我局从始至终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原则进行长效管理。一是清理房前屋后、街巷边、居民区、农贸市场、桥下空间和桥梁保护区内垃圾、杂物乱堆放170余处,劝导整治乱摆卖、占道经营行为15000余起,清理整治道路两旁、沿街门店、河道护栏、电杆等公共空间乱张贴小广告1291处,清理乱拉挂的横幅、海报199处。二是加大建筑垃圾治理力度。联合交警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1次,检查工地2个,排查车辆5辆,立案处罚和批评教育渣土车驾驶员4人次。同时,严查建筑垃圾倒卸点。采取不定时、全覆盖、定点设岗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模式,对乱倒偷倒易发点、多发点及在建工地进行整治,强化执法联动,严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今年以来共处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4宗,罚款金额共计550元。三是推进油烟噪声整治。根据餐饮业油烟点题整治工作要求,联合环保等部门对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和噪声污染问题开展执法巡查工作,今年以来,劝导教育当事人52宗,作出责令整改20宗,督促油烟净化器安装20起,完成进化设施维修更新30起,拆除违规安装油烟管道2起。联合开展帮扶检查行动14次,开展油烟检测“测管联动”12家,检查施工工地108处、社会噪音产生场所69处,累计处理油烟和噪声扰民投诉450余起。四是加强广告招牌整治。对辖区户外招牌进行排查整治,出动6822人次。累计整治拆除31个残旧、破损、违规的户外广告招牌。五是及时响应处理各街道城管领域联动共计39宗,研究解决包括绿地执法2起、无证犬未栓绳引发邻里纠纷等疑难问题22起。
四、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行政职能,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一体化平台建设情况
(一)明晰权责事项,确保权责一致。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明确各项权力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并通过政府进行公开。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及时清洗整理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提升服务效能,做好城市管理。通过“一体化”平台,积极拓宽政务服务渠道,在网上明确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办事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全面落实一网通办。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三化支撑”的一体化平台正式推广运用,我局依托一体化平台,今年以来共完成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网上执法案件2029件,实现了所有案件线上办理,使执法更高效便民。发起对渣土企业网上“综合查一次”,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消除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通过平台在线普法,统一支付,案件查询、一键复议等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不断的提高执法满意度、群众获得感,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为进一步支持市城区及校园周边商业主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劝离城区及校园周边无证流动食品摊贩2290余次,劝导噪音扰民行为230余次。
一是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件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和管理,及时处置发现隐患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件发生,提升城市安全系数。2024年,我局未发生涉安涉稳等方面重大事故。二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畅通信访受理渠道,成立了“信访工作室”。今年以来,我局机关及下属各部门共处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信访平台受理、电话投诉以及现场来访受理事项52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及时办理率100%,处理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三是开展和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开展普法专题、党员进社区、“蒲公英”志愿服务等活动,围绕“12·4 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文明养犬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在小区宣传栏宣传《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1614处。向商铺、群众发放宣传单30710份。利用城区18个彩屏滚动播放《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18750次。在城区公园、慢道、超市等公共场所发放禁养犬只图例2750余份。深入社区主动宣传,结合社区养犬排查,给街道、社区发放犬只办理流程图8700余张,把宣传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通过媒体开展执法宣传活动,运用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形成遇事找法、处理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
一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公开政府信息59条。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依规办理人大建议件、政协提案件。其中,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80件,办理率、处理率、群众满意率达100%。三是落实复议应诉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诉讼案件2件。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明显问题活动、每月督查通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今年以来共审核行政执法案17件,合同50份。
通过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及时有效地发现、上报和处理占道经营、设施破损、垃圾堆放、道路不洁等多个角度的城市管理问题,形成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核查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充分的发挥“数字城管”效能,实现城市精细化、数字化、信息化、人性化管理,切实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平台上报案件10119件,立案派遣10119件;处置9410件,处置率93%;按期处置9210件,按期处置率91%;结案9360件,结案率92%。
2024年,我局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1.“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创新不足。普法工作的手段和形式较为单一,如多数普法还是以发放宣传手册为主,不够丰富,宣传渠道有限,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的针对性还有所不足,受众人员较窄,普法效果要进一步增强。
2.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基层城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尤其是法学专业人才短缺。面对执法事项逐年增加,日渐复杂的现实情况,对城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水平、监管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现有的执法标准和流程有待完善,部分执法部门对于法律的理解和应用存在偏差,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效率。
3.综合执法的保障尚未落实到位。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逐渐深入开展,综合执法局承担的任务相对繁重,执法人员绝大多数都是超负荷运转。近年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受到伤害、攻击的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给综合执法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执法案卷交流活动,逐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案件办理中的执行程序、执法文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力争对执法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逐步的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案水平,为推动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提供强有力保障。
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考评方式,做好法治政府督察、考评,主动对标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在实处,取得实效。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监督管理体系的作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等监管制度,在开展执法明显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及时有效地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方面的问题。
继续坚持组织并且开展培训活动,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改进培训方法,逐步提升执法队伍的思想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做好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工作,更新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着力从执法队伍硬件建设、细化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流程等方面入手,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管理,特别是加强一线执法队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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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逐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坚持法制统一、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积极地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圆满完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一年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引导全局干部职员运用法治思维规范管理和执法工作。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党组会议专门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局法制督查科进行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就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交流发言。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存在的问题作了具体布置,要求从培养良好法治思维、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化城市管理法治宣传、建立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机制五个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我局格外的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下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规划,认真贯彻上级法治建设相关文件、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难点问题,做到法治建设与部门工作共同推进、相融互促。同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地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1名法律顾问为局系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把普法宣传与城管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普法等良好氛围。坚持学法用法,执法守法,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例会、科长讲业务等形式,坚持学习习法治思想和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学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和政策方针,组织并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能力。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专题研讨1次;组织干部职员参加城管法制课堂共6次;开展各类会前学法、法制培训活动14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31900余份,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3.严格依法行政,促进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永安市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永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永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永安市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永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及时梳理涉及城市管理领域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提前介入。积极努力配合司法部门开展行政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能力,确保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量罚合理、执行到位。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有效衔接,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同时,对我局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等执法事项做公示,对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利用执法记录仪,让执法案件实现图像视频与文字证据并重,确保了执法案件可回溯、可追踪,提升执法效能。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机制,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按照上级标准统一了全局执法文书文本格式,加强内部流程控制,规范办案程序,明确办案时限,提高了我局执法办案的质量。
4.改进执法方式。全方面实施“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深化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严肃执法纪律,加强执法监督,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杜绝粗暴执法、过激执法和选择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确保了执法公信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自助办”“证照分离”行政审批工作要求,继续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办深度达到二级及以上,全部能轻松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即办率42%。今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84宗,已全部办结,按时办结率100%。落实审批事项“前台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通办”。实际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进一步促进了营商环境改善提升。
1.推动了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和党校重点课程。推进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时间节点,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坚定用以指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实践。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考试制度,慢慢地加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了规范执法。健全了机关法律顾问制度,为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性。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罚和疏导结合,推行柔性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推行政府及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信息,推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规范管理和限期答复制度。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城市管理中的乱象,我局从始至终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原则进行长效管理。一是清理房前屋后、街巷边、居民区、农贸市场、桥下空间和桥梁保护区内垃圾、杂物乱堆放170余处,劝导整治乱摆卖、占道经营行为15000余起,清理整治道路两旁、沿街门店、河道护栏、电杆等公共空间乱张贴小广告1291处,清理乱拉挂的横幅、海报199处。二是加大建筑垃圾治理力度。联合交警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1次,检查工地2个,排查车辆5辆,立案处罚和批评教育渣土车驾驶员4人次。同时,严查建筑垃圾倒卸点。采取不定时、全覆盖、定点设岗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模式,对乱倒偷倒易发点、多发点及在建工地进行整治,强化执法联动,严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今年以来共处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4宗,罚款金额共计550元。三是推进油烟噪声整治。根据餐饮业油烟点题整治工作要求,联合环保等部门对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和噪声污染问题开展执法巡查工作,今年以来,劝导教育当事人52宗,作出责令整改20宗,督促油烟净化器安装20起,完成进化设施维修更新30起,拆除违规安装油烟管道2起。联合开展帮扶检查行动14次,开展油烟检测“测管联动”12家,检查施工工地108处、社会噪音产生场所69处,累计处理油烟和噪声扰民投诉450余起。四是加强广告招牌整治。对辖区户外招牌进行排查整治,出动6822人次。累计整治拆除31个残旧、破损、违规的户外广告招牌。五是及时响应处理各街道城管领域联动共计39宗,研究解决包括绿地执法2起、无证犬未栓绳引发邻里纠纷等疑难问题22起。
四、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行政职能,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一体化平台建设情况
(一)明晰权责事项,确保权责一致。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明确各项权力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并通过政府进行公开。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按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及时清洗整理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提升服务效能,做好城市管理。通过“一体化”平台,积极拓宽政务服务渠道,在网上明确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办事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全面落实一网通办。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三化支撑”的一体化平台正式推广运用,我局依托一体化平台,今年以来共完成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网上执法案件2029件,实现了所有案件线上办理,使执法更高效便民。发起对渣土企业网上“综合查一次”,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消除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通过平台在线普法,统一支付,案件查询、一键复议等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不断的提高执法满意度、群众获得感,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为进一步支持市城区及校园周边商业主体开展特色经营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劝离城区及校园周边无证流动食品摊贩2290余次,劝导噪音扰民行为230余次。
一是落实依法应对和处置件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和管理,及时处置发现隐患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件发生,提升城市安全系数。2024年,我局未发生涉安涉稳等方面重大事故。二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畅通信访受理渠道,成立了“信访工作室”。今年以来,我局机关及下属各部门共处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信访平台受理、电话投诉以及现场来访受理事项52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及时办理率100%,处理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三是开展和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开展普法专题、党员进社区、“蒲公英”志愿服务等活动,围绕“12·4 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文明养犬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在小区宣传栏宣传《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1614处。向商铺、群众发放宣传单30710份。利用城区18个彩屏滚动播放《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18750次。在城区公园、慢道、超市等公共场所发放禁养犬只图例2750余份。深入社区主动宣传,结合社区养犬排查,给街道、社区发放犬只办理流程图8700余张,把宣传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通过媒体开展执法宣传活动,运用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形成遇事找法、处理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
一是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公开政府信息59条。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依规办理人大建议件、政协提案件。其中,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80件,办理率、处理率、群众满意率达100%。三是落实复议应诉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诉讼案件2件。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明显问题活动、每月督查通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今年以来共审核行政执法案17件,合同50份。
通过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及时有效地发现、上报和处理占道经营、设施破损、垃圾堆放、道路不洁等多个角度的城市管理问题,形成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核查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充分的发挥“数字城管”效能,实现城市精细化、数字化、信息化、人性化管理,切实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平台上报案件10119件,立案派遣10119件;处置9410件,处置率93%;按期处置9210件,按期处置率91%;结案9360件,结案率92%。
2024年,我局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1.“谁执法谁普法”宣传创新不足。普法工作的手段和形式较为单一,如多数普法还是以发放宣传手册为主,不够丰富,宣传渠道有限,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的针对性还有所不足,受众人员较窄,普法效果要进一步增强。
2.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基层城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尤其是法学专业人才短缺。面对执法事项逐年增加,日渐复杂的现实情况,对城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水平、监管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现有的执法标准和流程有待完善,部分执法部门对于法律的理解和应用存在偏差,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效率。
3.综合执法的保障尚未落实到位。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逐渐深入开展,综合执法局承担的任务相对繁重,执法人员绝大多数都是超负荷运转。近年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受到伤害、攻击的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给综合执法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执法案卷交流活动,逐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案件办理中的执行程序、执法文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力争对执法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逐步的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案水平,为推动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提供强有力保障。
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和考评方式,做好法治政府督察、考评,主动对标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在实处,取得实效。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监督管理体系的作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等监管制度,在开展执法明显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及时有效地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方面的问题。
继续坚持组织并且开展培训活动,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改进培训方法,逐步提升执法队伍的思想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做好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工作,更新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着力从执法队伍硬件建设、细化管理制度、规范执法流程等方面入手,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管理,特别是加强一线执法队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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