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 0261 6605
2023年10月30日,恩施州红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根据《红宝金属阀门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作情况,听取了建筑设计企业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联的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恩施州红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租用咸丰县忠堡工业园B区3号楼一层厂房2500m2,投资6700万元建设“红宝金属阀门加工生产项目”。项目主要建设2条金属阀门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年产金属阀门1320吨。
2022年4月,恩施州红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委托美丽华夏(武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红宝金属阀门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4月12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以“咸环审[2022]10号”对该项目下达了批复。该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5月投入试运行,2023年10月29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目前项目运行稳定,各类环保措施均已落实,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项目总投资概算11500万元,环保投资概算2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21%。项目实际总投资67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36%。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恩施州红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红宝金属阀门加工生产项目:主要建设2条金属阀门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生产设备为2台切割机、2台全自动锯床、48台机床、1套风机等,年产金属阀门1320吨。
对比项目环评及批复,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有变动,但未涉及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的基本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出现重大变动,具体如下:
①主体工程:租赁咸丰县忠堡工业园B区3号楼1-2层,厂房建筑面积5000 m2。厂房一层作为生产车间、装配车间、办公室和工具区,厂房二层作为仓库,设原料区、废料区和成品区。②生产设备:机床96台。③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为一班制,8小时/班,年生产300天,年生产2400小时。
①主体工程:租赁咸丰县忠堡工业园B区3号楼1层,厂房建筑面积2500 m2。设置生产车间、装配车间、办公室、工具区、原料区、废料区和成品区。②生产设备:机床48台。③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为两班制,8小时/班,年生产300天,年生产4800小时。
①建设单位将主要生产设备机床数量缩减50%,年生产时间加倍,可保证本项目产能不变。
②缩减48台机床,减少了300 m2占地面积,通过整体调整布局,设置原料区2000 m2、废料区100 m2和成品区300 m2,再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加快原料、产品和废料流转,可在满足产能的前提下保证项目正常生产。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统一收集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忠堡镇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大唐河。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地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态废料主要有办公生活垃圾、边角料、金属粉尘、不合格产品、废润滑油等。
办公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金属粉尘、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品区)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精密设备更换的旧机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自行用于厂内降级机械设备的润滑保养或损耗补给,不向外转移。切削液因生产消耗或零部件少量带出等原因,需定期补充新液,不产生废切削液。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兼职人员来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数据(湖北华正检字[2023]第464号)表明: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气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监测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能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完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有关标准要求,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恩施州红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红宝金属阀门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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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恩施州红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根据《红宝金属阀门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作情况,听取了建筑设计企业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联的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恩施州红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租用咸丰县忠堡工业园B区3号楼一层厂房2500m2,投资6700万元建设“红宝金属阀门加工生产项目”。项目主要建设2条金属阀门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年产金属阀门1320吨。
2022年4月,恩施州红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委托美丽华夏(武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红宝金属阀门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4月12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以“咸环审[2022]10号”对该项目下达了批复。该项目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5月投入试运行,2023年10月29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目前项目运行稳定,各类环保措施均已落实,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项目总投资概算11500万元,环保投资概算2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21%。项目实际总投资67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36%。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恩施州红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红宝金属阀门加工生产项目:主要建设2条金属阀门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生产设备为2台切割机、2台全自动锯床、48台机床、1套风机等,年产金属阀门1320吨。
对比项目环评及批复,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有变动,但未涉及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的基本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出现重大变动,具体如下:
①主体工程:租赁咸丰县忠堡工业园B区3号楼1-2层,厂房建筑面积5000 m2。厂房一层作为生产车间、装配车间、办公室和工具区,厂房二层作为仓库,设原料区、废料区和成品区。②生产设备:机床96台。③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为一班制,8小时/班,年生产300天,年生产2400小时。
①主体工程:租赁咸丰县忠堡工业园B区3号楼1层,厂房建筑面积2500 m2。设置生产车间、装配车间、办公室、工具区、原料区、废料区和成品区。②生产设备:机床48台。③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为两班制,8小时/班,年生产300天,年生产4800小时。
①建设单位将主要生产设备机床数量缩减50%,年生产时间加倍,可保证本项目产能不变。
②缩减48台机床,减少了300 m2占地面积,通过整体调整布局,设置原料区2000 m2、废料区100 m2和成品区300 m2,再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加快原料、产品和废料流转,可在满足产能的前提下保证项目正常生产。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统一收集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忠堡镇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大唐河。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地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态废料主要有办公生活垃圾、边角料、金属粉尘、不合格产品、废润滑油等。
办公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金属粉尘、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品区)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精密设备更换的旧机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自行用于厂内降级机械设备的润滑保养或损耗补给,不向外转移。切削液因生产消耗或零部件少量带出等原因,需定期补充新液,不产生废切削液。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兼职人员来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数据(湖北华正检字[2023]第464号)表明: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气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监测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能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完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有关标准要求,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恩施州红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红宝金属阀门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pdf